飛磁產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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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飛磁RoHS宣言 (PDF) |
飛磁符合全球環保規範,已採取消除特定重金屬和阻燃劑的措施。飛磁全氟辛烷磺酸限制(PFOS,2006/122/EC),這是一個較早的76/769/EEC修正案。有些產品仍然有電鍍錫鉛,因為某些市場領域和應用與錫鉛電鍍是不受RoHS法規限制的,如在軍事應用中使用的設備。他們仍為那些不想轉換的非RoHS國家的客戶而保留。 |
飛磁做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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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全球的無鉛法規,飛磁將之前含錫/鉛的產品都導入無鉛電鍍。這個轉換過程也適用於配件(所有鐵芯尺寸和與夾子的線圈架),繞線鐵芯(通孔及表面貼著),以及積層抑制器和電感。在歐洲,關於報廢電子電機設備指令(WEEE2002/96/EC)和有害物質限制指令(RoHS 2011/65/EU)規定電子元件從2006年七月一日起必須是無鉛。 我們選擇了純錫電鍍標準,以取代目前產品中的鉛/錫電鍍。它是與任何現有含鉛的焊錫設備100%相容,生產方法並不需要做重大改變。但無鉛焊錫材料的最高溫度是高於錫/鉛焊料。除了電鍍以外,產品跟相對應的無鉛產品是相同的。無鉛電鍍擁有商業和環境上的優勢,飛磁提供的產品在價格上沒有任何成本的影響。 |
歐盟化學品註冊、評估、授權和限制法規 (REACH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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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飛磁 REACH 政策宣言 (PDF) |
飛磁保證所有由磁性材料所製造的飛磁產品,不包含2006年12月18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附件XIV(候選名單)關於指令1907/2006/EC註冊、評估、授權和限制的化學品(REACH)上所記載的高度關注物質(SVHC)。 |